孩子跟前妻國外生活 能否讓孩子改回國籍
| 2021-07-06 10:59:18??來源:福建法治報 責任編輯:周冬 我來說兩句 |
陳先生:我和前妻離婚后,孩子跟了前妻。后來,我前妻帶著孩子去了國外,在國外與一名男子再婚后,把我孩子的國籍更改了。我長期見不到孩子,想把孩子帶回國內撫養(yǎng),并想把孩子的國籍更改回中國國籍,請問,能不能更改國籍,我該如何更改? 【解答】 鄭艷(羅源縣人民法院法官助理):陳先生,您好!我國《國籍法》第十四條規(guī)定,中國國籍的取得、喪失和恢復,除第九條規(guī)定的以外,必須辦理申請手續(xù)。未滿十八周歲的人,可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代理人代為辦理申請。該法第十五條規(guī)定,受理國籍申請的機關,在國內為當?shù)厥?、縣公安局,在國外為中國外交代表機關和領事機關。同時,該法第八條規(guī)定,申請加入中國國籍獲得批準的,即取得中國國籍;被批準加入中國國籍的,不得再保留外國國籍。 因此,您的孩子現(xiàn)在國外生活且為國外國籍,您首先要做的事是先取得孩子的撫養(yǎng)權,作為孩子的監(jiān)護人,就可代為辦理申請中國國籍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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